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北京师范大学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按独立学院的机制、模式办学,进行本科层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由北京师范大学负责。
一、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培养方向 年度招生计划 学费
(元/年) 专业咨询电话
050412 表演 节目主持人、戏剧影视表演 80 19500 0756-6126618
050423 影视学 影视戏剧文学创作、影视编导、影视摄制 110 16500 0756-6126925
050408 艺术设计 动态影像设计、多媒体与网页设计、桌面印刷与出版物设计、传媒设计(广告创意) 260 19500 0756-6126592
二、招生省份及分省招生计划
详见北师大珠海分校招生信息网(
http://zsb.bnuep.com)
三、报名
1、 报名流程:现场填写或网上下载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表》(简称《报名表》)——验证——缴费——领取准考证
2、 确认资料:本人学历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考生参加户籍所在省份高考报名后由各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制作并发放的《XX省(市、自治区)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证)》。
3、 考试费用
● 表演、影视学:初试100元、复试100元、三试100元,合计300元。
● 艺术设计:200元。
四、专业考试
1、 考试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指定地点、时间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2、 考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名称 考试地点(所在城市) 联系人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表演、影视学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 罗希13810805856 2月13-15日 2月16-21日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珠海) 雷坤15916255510 2月18-22日 2月23-24日
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济南) 罗希13810805856 2月21-22日 2月23-25日
艺术设计 中央工艺美术学院附中(北京) 徐老师13326663523 2月14-15日 2月16日
南昌第十八中学(南昌) 2月17-18日 2月19日
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济南) 2月21-22日 2月23日
3、 考试内容及分值
专业名称及总分 试别及分值 内容及要求
影视学
(总分300分) 初试(100分)(面试) 考生自我介绍及才艺展示。
复试(100分)(面试) 编讲故事。考生依据现场实物展示、看图领悟、成语连接等方式,现场进行描述和表演,特别要突出故事性、观赏性和表演性。
三试(100分)(笔试) 1、 文艺常识(30分):以填空、简答等形式回答有关“文艺常识”方面的问题。
2、 影片评析(70分):现场观摩影片并撰写影评,字数1500字以上。
表演
(总分300分) 初试(100分)(面试) 1、 语言表达(自我介绍)。
2、 朗诵(自选、自编一段讲演词或自选散文、诗歌、寓言、小说片段等,时间限在2分钟内)
复试(100分)(面试) 1、 声乐(民族、通俗、美声,任选其一,无伴奏)。
2、 形体(自编舞蹈、武术、体操,任选其一)。
3、 表演(命题集体表演)。
三试(100分)(面试) 艺术综合条件会试(语言表达、思维能力等)。
艺术设计(总分100分) 绘画(70分)
笔试(30分) 1、 视觉表达部分:绘画,考察学生视觉表达能力。
2、 理念部分:笔试,考察学生艺术设计基本理念
2008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一、 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年度招生工作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2、学校名称: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国标代码:13177)
3、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18号
4、办学类型:经教育部批准、由北京师范大学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按独立学院的机制、模式办学,进行本科层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由北京师范大学负责。
二、 招生专业与学费
5、招生专业与学费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学费
(元/年)
050412 表演 节目主持人、戏剧影视表演 19500
050423 影视学 影视戏剧文学创作、影视编导、影视摄制 16500
050408 艺术设计 动态影像设计、多媒体与网页设计、桌面印刷与出版物设计、传媒设计(广告创意) 19500
三、 报考条件
6、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执行。包括: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7、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专业考试要求
8、根据不同省份的政策要求,我校对报考本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采用三种考试方式:
1) 专业校考(以下简称“校考”)
2) 专业省联考(以下简称“省联考”)
3) 专业省联考成绩合格基础上增加专业校考(以下简称“省联考+校考”)
我校艺术类各招生专业在不同省份的专业考试要求的具体规定,请见学校网站
http://zsb.bnuep.com公布的《2008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艺术类招生省份及考试要求》。
五、录取原则
9、 文化考试成绩要求: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
10、对报考表演或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
● 在采用校考方式或省联考+校考方式的省份,以校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 在采用省联考方式的省份,以省联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省联考成绩相同,以其文化考试成绩为准,择优录取。
11、对报考影视学专业的考生:
● 采用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加权计算“综合成绩”的方式择优录取。在“综合成绩”中,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即:“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2.5×60%+“文化考试成绩”×40%。
● 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以其“专业考试成绩”为准,择优录取。
● 湖南、四川两省的“专业考试成绩”为专业省联考成绩,其它省份“专业考试成绩”均为专业校考成绩。
12、健康标准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六、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13、毕业证书:修满本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以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名称具印。
14、学位证书:符合《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可申请获得北京师范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内芯注明在“珠海分校”学习)。
七、 其他
15、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16、已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17、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18、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项目等助学措施。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18号 招生办网址:
http://zsb.bnuep.com
邮政编码:519085 电子信箱:
zhzsb@bnuep.com
学校网址:
http://www.bnuep.com/ 咨询电话: 0756-6126773;6126787
传 真: 0756-6126780